张运云律师

张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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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吸毒也是犯罪?错了!

来源:张运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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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毒是个人自己的行为,单纯的吸毒并不影响他人,是一种自伤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会面临治安拘留的处罚。

    在我国,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违反刑法。刑法总则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章节下,偏偏没有规定所谓的吸毒罪。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以上(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毒品的吸毒者才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者吸毒者同时容留他人吸毒,或者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时构成犯罪;再或者同时构成了其他相关的毒品犯罪时,吸毒者才可能受到处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还应予以强制戒毒,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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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运云
  • 执业律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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