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律师

赵光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关于夫妻之间财产公证的手续?

来源:赵光律师
发布时间:2017-05-03
人浏览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 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申。 申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书; 
协议书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有关的财产证明; 
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本文转自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赵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赵光律师咨询。
赵光律师
赵光律师
帮助过 398人好评: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赵光
  • 执业律所: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31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