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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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活中一方的工资收入是否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21 浏览量:0
答案是否定的,同居生活中,两人并没有建立起如同夫妻的身份关系,适用于夫妻之间的法定财产制并不适用于同居者。也就是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并不当然形成共同共有关系。同居者之间的财产相对独立,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当然,一方的工资属于一方所有。并不形成同居共同财产。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在被宣布无效或者撤销之前,这段期间被视为同居生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还有,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补办结婚登记的,补办之前的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也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以上三者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所得,就属于同居共同财产。除了上述几种情形,目前司法实践中并不认可同居者可以通过约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共有。
作者,季伟,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