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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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

缔约过失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刘新勇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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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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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勇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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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街道工农路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北院508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新勇
  • 执业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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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街道工农路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北院5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