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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离婚继子有赡养义务吗

来源:婚姻家庭团队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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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实务中,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反过来便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那么再婚夫妻离婚继子有赡养义务吗?

  一、再婚夫妻离婚继子有赡养义务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也需要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关键点在于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再婚夫妻离婚之后继子女同样有相应的赡养义务。


  二、赡养义务的内容

  1、物质上的赡养。

  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赡养人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

  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3、精神上给予慰藉。

  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因为物质条件会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提高,国家和社会对老年人能够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许多父母不依靠子女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所以物质赡养会弱化。而日常生活的料理扶助也可依靠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得到解决。唯有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关心、体贴、安慰是无法从其他途径得到解决。赡养老人这一义务显得更为重要。

  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婚夫妻离婚继子有赡养义务吗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综上所述,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也需要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这个只有在形成抚养关系的前提下才具有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是没有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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