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飞律师

朱飞

律师
服务地区:贵州-贵阳

擅长: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医疗纠纷,刑事案件

136-3907-5498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患方有权复印全部病历资料

来源:朱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21
人浏览

作为曾经的医生、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现在的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深感维权困难、维权成本较高。诉讼周期长,必须通过起诉、立案、开庭确定鉴定材料、选择鉴定机构、委托鉴定、听证会、等待鉴定结论、再次开庭、等待判决的漫长的过程,一场医疗纠纷诉讼至少半年以上时间。作为承办法官,也很讨厌审理医疗纠纷案子,因为其必须依赖鉴定结论。

        实践中,只要有鉴定结论,医患双方的争议就不会太大,所以诉前鉴定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诉累、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然而,诉前鉴定,除了医疗事故鉴定外,其他鉴定好像于法无据。且,诉前患方只能拿到客观病历,不能拿到主观病历,所以从形式上就对患方不公平。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之规定,患方有权复印“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此规定让诉前鉴定成为可能,患方可以单方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可以医患双方协商委托、也可以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这样的第三方委托。

以上内容由朱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朱飞律师咨询。
朱飞律师
朱飞律师
帮助过 7人好评: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2号11楼
136-3907-5498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朱飞
  • 执业律所: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201*********98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贵州-贵阳
  • 咨询电话:136-3907-5498
  •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2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