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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分割财产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量:0

离婚过错分割财产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处理的,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有过错方的情形,是会将财产少分或者不分的。


  一、离婚过错分割财产怎么办

  离婚过错分割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一般是夫妻平等均分,法律快车提醒您,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三、离婚后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财产协议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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