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哈尔滨律师 > 高志博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融资资金是否可以被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11-29 浏览量:0

融资资金是否可以被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企业有两种基本的融资模式:一种是债权融资;一种是股权融资。多数企业比较重视债权融资,即通过银行和其他信贷公司进行融资,也就是平时我们讲的贷款。在没有出现股权融资之前,债权融资可以说是很好的融资方式。通过借贷可以扩大自己的资金实力,企业能够做更多的事,获得更快的发展。靠这种融资方式来发展企业,要比靠利润的剩余来扩大再生产要快得多。

1、资金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持续推动力。企业能否获得稳定的资金

来源、及时足额筹集到生产要素组合所需要的资金,对经营和发展都是至关重要

的。

2、我国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障碍是融资困境。大约80%的被调查民营企业

认为融资难是一般的或主要的制约因素。在创业阶段,90%以上的初始资金都是

由主要的业主、创业团队成员及其家庭提供的,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或非金

融机构的贷款所起的作用很小。


高志博律师

高志博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0:00-24:00

律所机构: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186-8672-9300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