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强律师

杨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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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怎样才能判决离婚?

来源:杨建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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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主要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恒量的标准有很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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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凤凰大厦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建强
  • 执业律所: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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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凤凰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