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律师专栏】有限公司股权的受让人何时取得受让的股权?
来源:谷林树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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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取得受让股权的时间,分为如下几种情形:
1、对于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当该股权转让依法获得批准且受让人的姓名/名称已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受让人即取得受让的公司股权;
2、对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定未规定引港办理批准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以受让人的姓名/名称已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受让人即取得受让的公司股权;
3、在上述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尚未就该股权转让引起的股权变动在公司登记机关办妥股权变更登记前,转让方又将上述1、2中被转让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而且,该第三方构成善意相对人又已经先行在公司登记机关办妥股权变更手续的,转让的股权将归该第三方所有,1、2中的受让人主张该股权归其所有的,将得不到支持。
综上所述,对于有限公司股权受让人来说,即使有权机关已批准其受让股权且已将受让人姓名/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但未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还是存在失去受让股权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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