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律师专栏】妻子擅自人工流产的法律后果
人工流产,又称为堕胎、中止妊娠或终止妊娠。妻子擅自人工流产,会引起多种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
离婚
1、妻子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丈夫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妻子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丈夫离婚请求的除外。
2、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
非法手术或非法销售药品
为了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的范围内,我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涉及非法人工流产手术或非法销售妊娠药品的机构和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16);《卫生部关于严禁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2006);《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督查工作的通知》(2003)。
值得关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前述司法解释已于2021年1月1日废止,故此,法院对待丈夫因妻子擅自流产请求损害赔偿的裁判意见,会不会因此发生新的变化,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