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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案例集锦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04-16 浏览量:0

案例:爷爷奶奶双亡,留下子女五个。我爸是老大还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及老房一间62平方米,二老生前没留遗嘱房子归谁所有,老房一直是我一家人居住,现在即将动迁,动迁开价为180万,我一家四人父母、哥、我。叔婶闻讯赶来分房,我父同意各得老房五分之一,但叔婶却要动迁款项各得五分之一,他们都另有住处。老房我也翻建已近100平米,请问房屋分割是不是只分产证上的?动迁本来就照顾房屋住户的,如果照叔婶这种分法,我岂不面另无家可归?

解析:

1、你父亲与爷爷奶奶共同居住生活,应当是主要照顾了你爷爷和奶奶,在分配遗产时应多分;

2、你父亲将你爷爷奶奶62平方米的房屋翻建为100平方米,所增加的部分不属于你爷爷奶奶的遗产,应当属于你父亲所有;

3、你婶婶的要求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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