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交警主持下调解
来源:宋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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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需交通事故各方在自愿及协商一致情况下达成,各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合理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当事各方有权向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示:在双方或多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对证明己方损失的证据应特别注意保留,对于交警部门书写的调解协议内容,更应特别认真仔细阅读,务必清楚明了协议内容。关于协议中涉及有关第三方如保险公司的语义内容,应提前与保险公司沟通,得到明确答复后再予以确认。
在单方交通事故中,由于现在天津市交警部门仍需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调解一栏进行书写,故当事人务必要求交警部门书写正确的损失认定价格,不可因其他因素书写己方不认可的车辆损失价格。以上内容由宋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宋辉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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