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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规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强令加班怎么办?

来源:董补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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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规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强令加班怎么办?



  答:《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强令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劳动者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要求赔偿。



  律师提醒:超时劳动是损坏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重要原因之一,劳动者千万不要为了加班费或者不敢拒绝老板而使自己身体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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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董补民
  • 执业律所: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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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620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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