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谁来赔
来源:杨友弟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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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起东怎么也没有想到,遭遇一场天灾,自己损失了数棵白杨树,又被邻居推上了被告席。3月19日,江苏省沭阳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由大风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审判决被告仲起东赔偿原告方云医疗费4287.98元。
2012年6月14日晚8点左右,沭阳县境内遭遇一场罕见的大风,将仲起东家所有的距离方某房屋西北墙头角3.5米处、长16.3米的白杨树刮倒,将邻居方云居住的房屋屋脊处的水泥桁条砸断,断落的水泥桁条坠落,将76岁高龄的方老太太砸伤。方云受伤后,于2012年6月15日到沭阳医院住院治疗8天,经诊断,方云所受的伤为中型颅脑损伤、右顶骨骨折、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支出医疗费4183.82元。经住院治疗康复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方云一纸诉状将仲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自己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被告仲起东的白杨树长16.3米,离原告方云的房屋仅3.5米,仲起东应预见树木存在倒伏的可能,及该树木对方云的财产和人生的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应谨慎的管理或予以砍伐。仲起东的树木虽然是被风刮倒砸中方云的房屋,但并不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而是仲起东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而未能预见损害,以致造成树倒房坏人伤的后果。遂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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