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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量:0

一、如何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等。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二、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用票据付款吗

  关于是否可以用票据付款,要区分是广义上的票据还是狭义上的票据。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因此,用广义上的票据付款的话,明显加重了债权人的负担,并且其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债权人有权予以拒绝;如果用狭义上的票据进行支付的,如兑付日期与应付款时间相当,或者早于应付款日期的,则可以用狭义上的票据进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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