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廷律师

苗廷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擅长:房产纠纷,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婚姻家庭,证券投资,刑事案件

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

来源:苗廷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10
人浏览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以上内容由苗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苗廷律师咨询。
苗廷律师
苗廷律师
帮助过 522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119号丰盛商汇6号楼3层(地铁一号线天隆寺站三号出口)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苗廷
  • 执业律所: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201*********80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119号丰盛商汇6号楼3层(地铁一号线天隆寺站三号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