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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建筑工程

定金并非订金

来源:阿致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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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家装展会上,吴女士在一次家装公司交纳了200元订金,但是后来又不想找这家装饰公司装修了,但是,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这笔钱不能退了。吴女士询问,这笔钱到底应不应该退还消费者。

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经常会遇到需要预先支付一笔钱的情况,而对于这一笔钱,消费者一定要分清是“定金”还是“订金”。

为此,北京市诵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阿致刚律师为您解读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作为合同履行的金钱担保普遍存在于买卖合同关系中,在《合同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均有明文规定,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基本精神。

而对于“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则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所以,“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消费者一定要区别清楚,虽然都是预订家具的钱,意义还是有所不同的。一般家装展会上,家装公司收取的都是订金,应该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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