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纠纷“祸起合同”签订合同要谨慎
近几年,房屋建成量大增,装修市场也因此火热,家装类的纠纷数量随之增多。85%以上的投诉纠纷,是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内容过于简单、笼统造成……
部分装修公司使用不规范合同文本或炮制一些不具体、含糊的合同条款,甚至仅口头约定而不签订合同,借以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巧设各种名目额外收费、延长工期、逃避违约责任等。
装修公司的口头承诺未兑现;瓷砖不到一个月就掉了;木地板铺设不久就开始变形;保修期内装修公司拒绝维修……这些纠纷都可以通过签订正规的装修合同合理规避。
对此,北京市诵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阿致刚律师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签合同之前,要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装修资质,既无营业执照又无资质的“游击队伍”要提高警惕。
二、签订正式装修合同。尽量选择国家公布的示范文本签订,签字之前,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有模棱两可的条款要问清楚。公司加盖的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三、明确保修条款。由于承包方式不同,保修时间内装修公司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如包工包料,则全权负责保修;只包工,则不负责材料保修。
四、中途加项要签字。在装修过程中,可能会有增减项目或修改设计,这些项目的单价、工程量等均需书面签字确认,否则可拒绝支付相应费用。
五、业主可在合同中压缩首付款的比例。例如将60%的首付比例压缩为30%,等工程完成一半后,支付30%的装修款,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业主再支付剩余部分款项。
六、工程期限留余地。一般情况下,竣工日期减去开工日期,就是总工程期限。但由于一些无法预见、无法克服的原因,可能会使得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非合同约定的日期,所以在签约时要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