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瑛律师

朱明瑛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来源:朱明瑛律师
发布时间:2017-10-13
人浏览

债权是一个实体的权利。诉讼时效是关于你能否胜诉的一种权利。一般情况下是2年,可以中止和中断。如果起诉,法院不会主动提出诉讼时效,只有被告方提出诉讼时效时,法院才可以依据超出诉讼时效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是关于胜诉方面的规定,并不是超过诉讼时效而不可以起诉。

  如果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如何处理呢?我公司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笔者认为,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以上内容由朱明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朱明瑛律师咨询。
朱明瑛律师
朱明瑛律师
帮助过 5834人好评:4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9层01-03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朱明瑛
  • 执业律所: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42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9层01-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