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不要急于求成
来源:马国英律师
发布时间:20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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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有的律师不屑一顾,说没什么技术含量。对这一观点,我与陈春香律师的观点一致,非常不赞成。
离婚案件的难度在于,如何与当事人讨论高于案件本身的人性问题。比如关于爱,关于反省,关于自尊,关于幸福,关于家庭教育,等等,根据当事人的领悟能力和层次,确定不同的话题层面和广度。在办案过程中,与当事人的交流沟通不仅仅在于法律分析,法律分析占交流中的比例相当有限。说的真好。
从执业中可以看出,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姿态和出发点。法律让人们生活得有条不紊、做事更有分寸,而生活的积累给了我们对人与人之间情感关系的参悟与感触,尤其是婚姻。另外,立法者对婚姻问题的处理也是用心良苦,“离婚案件,应先予调节”。我们律师也是如此,不要急于求成,是的,离婚案件,一般标的额都不大,代理费很低。更有的当事人,烦透了这种整日无休止的悲惨婚姻折磨,一点也不留恋昔日的伴侣。但是,律师也应慎重、冷静,把握尺度,把话拉在心坎上,让当事人服气,让对方当事人佩服。这才叫成功。做事的成功,做人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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