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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侵犯著作权罪缓刑

来源:黄雪芬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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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经过了从无到有的不断完善 过程,但也存在诸多有待完善之处。本文将简单阐述关于著作权减轻、从轻、缓刑的介绍。

关键字 侵犯著作权罪  缓刑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分析: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侵犯著作权类犯罪缓刑情形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有悔罪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著作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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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黄雪芬
  • 执业律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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