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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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不分割留给孩子可以吗
非原创(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量:0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可就共同财产达成各项协议,其中包括房产是否分割的问题。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确实可以选择不立即分割房产,而是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再进行分割。
这个选择可以包含在离婚协议中,具体说明双方目前同意分割的财产,而未分割的财产保留在以后分割的权利。
这种做法允许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和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财产的处理方式。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延后分割的协议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清晰记录在案,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婚前购置的房产在离婚时有特殊的考量。
如果婚前购房后又卖出,并用于购置新的共同居住房屋,那么就需要留存相关的证据,以明确财产的变化关系。
此外,如果婚前购房的款项是写在未出资一方的名下,这属于财产赠与,而在感情破裂后,即使出资方能提供出资证据,想要回收房产也是困难的。
避免这一风险的方法是,在房产登记时附带赠与条件。对于婚后购置的房屋,若希望其成为个人财产,可以在购买时进行财产公证,以便在离婚时明确房产归属。
婚前一方全款购房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在产权证办理时提供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可以证明房产为婚前购置,房产证将只能办理至个人名下。
如果是婚前贷款购房,虽然房子属于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财产补偿。
同样,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使用个人公积金还贷的,婚后还贷部分也视为共同财产,需进行相应的财产补偿。
婚后由单方父母赠与的房产,如果仅写在子女名下,则为个人财产;如果写上子女及配偶的名字,则视为共同财产。
无论情况如何,关于房产的分割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决定是否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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