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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彩礼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非原创(本文章来源于网络) 发布时间:2024-05-22 浏览量:0

小美和老公结婚一年后,悄悄用彩礼在老家县城买了一套房子,并没有告诉老公,老公知道后很生气,认为小美应该把彩礼用在两人的生活上,而不是买房子。


两人因为这个事情,最后闹到离婚的地步,老公要求买的房子应该一人一半,而小美觉得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被分割。


所以,小美的房子离婚时到底要不要分割呢?这里有个关键点,那就是彩礼取得的时间。


如果在领证前就收了彩礼,那彩礼通常被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当然也属于个人房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那么,哪些情况下用彩礼买的房离婚会被分?



1、  彩礼是领证后取得


从法律上来讲,领证后就进入了婚姻存续期,这时候拿到的彩礼,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此时用彩礼买房,就相当于用共同财产买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离婚对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2、  用彩礼付首付贷款买房


如果彩礼是领证前取得,但买房时无法做到全款一次性支付,后续的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分割。


3、  女方存在闪婚、骗婚的行为


如果男方有这方面的怀疑,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但需要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


只要能让法官认定女方有闪婚、骗婚的行为,该房产也是可以分割的,具体分多少还得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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