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

招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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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开发商骗了签了合同交了定金怎么办能要回定金吗

来源:招志南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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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李某看到手机的购房广告“两室两厅,20万租金收入,6月零月供”后,亲临开发商销售处咨询,并达成了初步的购房意向,约定了房子价格每平方16000多元,总房款190多万,预售面积为30平米,送阳台42平米。同时承诺以每年全房款8%返租所购房屋,签合同一个月内开始返租。在此情况下,李某交付了20万的定金,但在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合同变为单价4万多一平米,房子面积为30平米,对送的阳台42平米一字未提。李某见此状未签合同,而随后一周,开发商发来律师函,声称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李某找到招志南诉苦:“我不可能花200万买一个只有30平米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招志南评析: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它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案件回放:律师当下对本案进行了律师回函。同样要求继续签订合同,并就对返租的承诺和赠送的42平米写进合同内容。调查取证,收集了开发商广告销售、预售价格进行了取证。在收集和整理好证据以后,开发商并没有给予积极的答复。当一纸诉状送到法院,在开庭前由法院组织了调解,开发商返还了定金,并赔偿了李某的损失。

招志南提醒:在购房过程中,慎重签字。很多时候,开发商通过各种《预售合同》、《补充协议》、《交款通知》等文件,让购房者签字,但都没有细读文件内容,往往开发商通过此行为在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发现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应当积极收集证据。如果自己不能知如何收集,应当向专业律师求助。面对开发商的律师函,应当积极应对,而不是被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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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招志南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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