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一、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是: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下,对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保障其主张得到支持。加害人过错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其赔偿责任的范围产生影响。
2.推定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并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方式。对这类侵权行为,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采取“举证责任倒置”,但采用这一原则时,只能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二、医疗纠纷时效多长
医疗纠纷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若在医疗事故中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行使权利,那么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对方便获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
三、医疗纠纷无过错是否有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纠纷无过错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履行应尽义务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