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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3-07 浏览量:0

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法条援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律师分析】

       房屋质量问题,是房产纠纷的热点,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则是纠纷中的难点。本条款限定了买受人因质量问题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的前提,只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才能适用,房屋的主体结构是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主体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受建筑物上的各种负载,如:地基、承重墙等,建筑物主体结构可以由一种或者多种材料构成。国家对主体结构的施工标准是有规定的,但在实操中,如何认定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仍然比较复杂,房屋某部位是否属主体结构,并不是能够轻易判断的,法院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就此进行鉴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也需要进行鉴定。

      其次,本条款对适用本条款的时间点也做了规定,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也就排除了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以及虽然在交付前经过验收但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所以,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一定要要求出卖人出示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共同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上述文件,就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所以不是所有的房屋质量都能达到退房的目的,实践中,一般的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维修,直到可以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保质期内买方可自行维修,再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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