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剑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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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债法院能否查封子女的财产

来源:黄剑扬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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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欠债法院能否查封子女的财产

  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财产不会被法院查封,但是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债务人财产的除外,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查封房产

  提醒您,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可以请求法院查封房产,但请求法院查封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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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剑扬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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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黄剑扬
  • 执业律所:广东励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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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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