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艳红律师

曾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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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关于彩礼返还的问题

来源:曾艳红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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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中国旧时的婚礼程序之一,指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也就是俗称的“彩礼”。时至今日,虽然国人的婚恋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变,但是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还是相当重视彩礼,尤其是在内陆的一些广大农村地区,彩礼可以说是婚约中最重要的一环,无彩礼就不可能缔结婚约。而且彩礼的金额相对于当地的劳动收入来说,几乎可以说是倾尽家财。所以当男方向女方赠送出彩礼后,双方因种种问题而未能如愿缔结婚约,此时男方是否能够向女方要求返还彩礼?返还的金额是多少?这就成为双方争执的主要矛盾所在,甚至有可能引发两大家族的矛盾。所以解决好彩礼问题也是司法机关维护广大农村地区的稳定发展的一大举措。
     彩礼作为因婚姻的约定而由男方向女方赠送的财物,与普通的男女双方相赠的财物还是有很大的不同。非一个简单的民事财产纠纷,它是和婚姻、身份关系结合在一起的,男方是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彩礼,当双方因种种原因不能缔结婚约时,男方是有权向女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至于彩礼的认定和具体返还的金额,法官靠证据去认定事实,在此过程中可参考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从而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与彩礼类似的是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相互赠送的财物及必要的花费。但与彩礼不同的是,这类财物或金钱的花费是双方为维系感情而自愿的赠与和支出,并非是以缔结婚约为目的而赠送的特定的财物,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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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曾艳红
  • 执业律所: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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