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征收决定
来源:北京新翰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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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开始后,拆迁方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张贴拆迁公告(征收公告),也会陆续地向被拆迁方送达一些拆迁的相关资料,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就是征收决定,那么,怎样去审查该文件的合法性呢?
除非经过专门的法律调查,一般被拆迁方在面对征收决定的时候只能从形式上进行审查。征收决定在形式上大约包括这样几项内容:许可文号、拆迁(征收)主体、项目名称、拆迁(征收)范围、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征收)期限、征收决定发放机关、发放日期,在具体的实务维权中我们发现大约会在这样几个方面存在瑕疵:
第一、拆迁(征收)主体不明确,或者缺乏相应的资质。如某某拆迁办公室,某某拆迁指挥部。如果是征收项目,那么征收主体就是政府部门的房屋征收办,这时候主要审查征收决定审批的级别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存在越级发放、越权发放的情形?
第二、拆迁(征收)范围。有的项目拆迁范围模糊不明确,经过调查以后才发现,有的被拆迁方根本不在被拆迁范围内,这就是典型的拆迁范围超出了规划和建设用地的批准范围。
第三、拆迁(征收)期限。这里我们要审查决定的起始时间,主要是核实是否超出拆迁期限的问题。如果一旦超出决定的拆迁期限,而拆迁方又不能及时地取得续证,那么拆迁方就涉嫌违法超期拆迁,这时双方所签订的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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