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时雨律师

杨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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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合同解除后的预期利益如何赔

来源:杨时雨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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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解除后的预期利益如何赔需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一、合同解除后的预期利益如何赔

  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合同解除的,履行合同可以获得的收集是预期收集,当事人可以向违约方主张预期收益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解除以后还可以要求撤销吗

  符合撤销条件的,合同解除后可以撤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合同解除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尚未履行的,中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双方应当返还原物,如果没有必要返还或无法返还的,应当由得益一方向受损一方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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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时雨
  • 执业律所: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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