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离婚成功胜诉几率大吗
来源:戴韵诗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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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日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一宗家庭暴力案作出判决,丈夫江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现年29岁的张某是四川人,跟随着33岁的丈夫江某来到深圳打工,夫妻俩暂住福田区福星路一所租住的屋子里。因为丈夫来到深圳后一直没有找到固定工作,夫妻俩的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生活压力更使得丈夫的脾气越来越坏。有时丈夫在外面喝了酒后回到家里,就会动手殴打妻子。
2002年1月17日午夜,两人又因为点琐事吵了起来,并且越吵越凶,江某一怒之下跑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对着张某劈头盖脸地砍了过来,将张某身上多处砍伤,并随后将上来劝阻的张某的妹妹的头部和肩部砍伤(经鉴定,两人均为轻伤)。伤害了妻子后,江某立刻深感懊悔,便到福田区福田村的治安联防队投案。法院审理认为江某有自首情节。故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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