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韵诗律师

戴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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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离婚律师咨询

来源:戴韵诗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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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 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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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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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戴韵诗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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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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