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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伤害是怎么赔偿的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量:0

导读:

学生意外伤害的赔偿范围是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等;如果造成学生残疾需要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学生死亡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一、学生意外伤害是怎么赔偿的

  学生意外伤害的赔偿范围如下:

  1.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当根据人身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造成学生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

  3.造成学生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4.侵害学生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孩子在学校受伤赔偿时效是多久

  孩子在学校受伤赔偿时效是三年。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三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三、学生在学校受伤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在学校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承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又有具体侵权人的,学校依法不承担侵权责任。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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