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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户主去世,房子如何过户?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量:0

房产证户主已死,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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