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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可以带薪修养

作者:杨志峥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9 浏览量:0

        昨天,有位客户咨询了我这样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发生工伤在家休养的期间内,公司是不是应该支付我误工费?

        首先要明白,在工伤的赔偿项目中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是人体损伤赔偿项目中的一种叫法。而在工伤领域,你受伤不能工作期间享受的是停工留薪待遇。

        其次,法律意义上的工伤是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经过劳动局来认定的,所以,当您在工作中受伤,或者依法被鉴定为职业病之后,应当在一年以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完成后,同时会有一个停工留薪期限,这个期限就是所谓的工伤休息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保持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你受伤之前每个月领多少钱,受伤之后还是领多少钱。如果工资数额不固定,就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取平均值,如果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取平均值。工资呢,由公司按月发放,如果单位没有如数的给您发放,您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员工伤情严重,需要护理的,用人单位还需要负责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用。等停工留薪期满后,一般就要恢复工作,按照原来岗位工资待遇发放工资。但是如果伤情严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不能恢复工作的,停工留薪期满后就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确定之前,这个期间的工资仍然由公司负责,但标准就有变化了,各地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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