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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知名购物网女孩加班猝死引起的劳动纠纷

作者:杨志峥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2 浏览量:0

2021年元旦刚过,某知名购物网两次登上热搜,这次引起争议的是,某知名购物网女孩加班猝死事件。一个98年的女孩,2019年7月入职某知名购物网的某某买菜,。6个月后的12月29日凌晨1:30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捂腹,晕厥倒地。同行的同事立即呼叫120送往医院,经过6个小时急救,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彼时她还不满23周岁。

一个鲜活的年轻生命走到了尽头,大家忙着声讨,各种热闹不已的八卦、争议和吐槽。但很讽刺,也很让人愤怒的是,因为无法证明「猝死」和「工作」有直接的相关性。从法律角度来说,下班路上猝死,连工伤都不算。

回顾整个事件,网友们将猝死事件的主因归结于某知名购物网的加班制度,打工人迅速集结产生共鸣,一起痛斥资本的无情以及社会对年轻人的压榨,那么《劳动法》里关于工时的条款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劳动法》第4章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41条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既然劳动法里已经把工时规定的这么清晰,那为什么996甚至007的工作制,还这么泛滥呢?

这事儿要从两方面来讲,第一是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界定“加班”一直是一个难题,举例比如用人单位给员工一天的工作量,实际必须超过8小时工时才能完成,员工如何举证这是工作超量,而不是能力问题?

用人单位可以宣称员工因为个人能力问题而无法按时完成既定工作任务,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这是员工自愿加班,不是强制的,毕竟“任何部门任何领导都没有签发加班的命令啊!”

第二、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员工的待遇,最终取决于市场上生产力水平和劳动力的供求状况。说白了就是,你不干就走,后面有大把的人等着干,尤其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职场黄金期界限越来越有压迫感,个人的发展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我们经常感叹一寸光阴一寸金,在笃信“爱拼才会赢”的同时,我们更要认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健康的体魄,一切都等于零,在拼搏事业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极锻炼身体,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希望劳动监察机构依法监督查处,确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在拼搏中的打工者提供更多的保障。


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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