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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人死债消」这种说法吗?

作者:杨志峥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7 浏览量:0

在现实生活里,相信很多人都有过借给别人钱的经历。因此产生的纠纷大家已是司空见惯,更是让人焦头烂额。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叫“父债子偿、人死债消”,那这种说法对吗?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案例

 

20156月,郑强(化名)向罗明(化名)借了6千块钱,同时出具了一张借条,上面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也没有约定利息。罗明一直没向郑强要过钱。可世事难料,没想到在20163月郑强因病去世了,于是罗明就找到了郑强的妻子段丽娟(化名)和他的两个儿子郑甲、郑乙,要求他们三人偿还郑强生前的债务。

 

郑家三人不同意偿还债务,无奈之下,罗明把这三人告上法庭。郑家三人觉得,钱是郑强借的,现在他人已经去世了,按照农村的风俗应该就是“人死账消”,他们不应该偿还。事情发展到这儿,您觉得这笔债务郑家的娘仨是否需要偿还呢?

 

后来法院就调查了一番发现,郑强借的这6千块钱,是用来修缮房屋用的,现在房屋的使用人是郑强的小儿子郑乙,同时法院还查明,郑强去世时遗留的财产有:耕牛2头,镇政府尚未领取的工资2千元,镇人力资源累计缴纳新农保1200元。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段丽娟、郑甲、郑乙在各自继承郑强遗产范围内,返还罗明6千元。

 

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一下,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去世方生前有欠款的,那么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去偿还这笔欠款。比如生前欠了10万,继承人继承了15万,那就要从15万里扣除10万还债;如果继承的遗产不够偿还债务的,那你继承多少遗产就还多少债,超出部分你可以自愿选择还或不还。如果你放弃继承遗产,那你也没有义务替去世的人偿还借款。

 

因此,要继承遗产就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人死账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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