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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支付宝截图骗货90后网店店主被判刑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6-05-27 浏览量:0

伪造支付宝截图骗货 90后网店店主被判刑

浙江温州女孩小林伪造支付宝付款截图骗取他人货物。5月12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小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三星手机1部,予以没收。

1993年出生的小林大学毕业后,开了一家淘宝网店,做服装生意。2015年3月,小林在温州火车站旁边的服装市场里找到了一家店铺,加了这家店铺的微信号,通过微信买了一两次衣服,每次都是用支付宝转账,转账后截图发给卖家。

据小林归案后交代,她偶然一次在网上看到了假支付宝截图,便决定通过假支付宝截图骗取对方货物。2015年3月至4月间,小林注册并使用“向左向右”、“最近改变”、“得不到的”等16个微信号,向微信朋友圈里的一个服装店微商购买服装150余件。

小林利用“photoshop”软件伪造了支付宝付款截图发给卖家。因为卖家的业务量非常庞大,没有核实款项是否已到账,所以一直没有发现这个事情。

直到去年4月间,这家微商的客服发现了异常,一查,才发现有多笔的交易都没有到账,金额达11927元,立即向警方报警。

案发后,小林赔偿了21032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小林说,这些衣服有一部分卖掉了,还有一部分在家里,自己想要把这些衣服囤起来当做自己网店的货源,放在网上卖,对于自己的行为很后悔。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志峥律师提示: 

小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小林的诈骗金额两万余元,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刑点。鉴于小林归案后有坦白情节,而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作者:张  莹

校对/编辑:付  薇

审核:阿致刚

2016年5月25日

(本文系诵盈律所原创,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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