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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员工离职后公司需处理的几件事情

来源:陈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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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公司需处理的几件事情





     当今社会,员工离职已成为常态化的事情,那么,有部分员工离职后仍以原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原公司形象、声誉、经济方面均造成了负面影响。如何尽可能地规避这一现象发生呢?笔者以多年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来看,主要需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收回离职员工的工作证、介绍信、空白合同等材料,因为这些材料对外可以代表公司,离职的员工以这些材料与他人签订合同,则构成表见代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原公司承担。经常发生的状况是员工持上述材料和案外人签订合同,把合同款拿走了,但是原公司还要承担供货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以自己和员工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来抗辩一般是得不到法院采信的。





2、如果员工拒不配合交出上述材料,则可以以公司名义发函告知有关业务单位,或者在有关报纸上登公告声明,表明某员工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公司,以后其不能再代表公司从事业务工作。这需要保存有关证据,以备发生纠纷时举证使用。





3、健全规章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文书材料。凡是加盖公章的材料视为公司的行为,公司需要对此负责,因此,公司需要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有关材料的使用,原则上不出具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及空白合同,对于出具的材料,编号登记使用,以做到心中有数,风险可控。





4、树立风险意识,原则上不让员工直接收取货款。货款原则上应该由公司统一收取,对于在外地的客户,可以要求其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一般不应让员工直接收取货款。这种风险对于公司来说是巨大的,以前很多案例的教训也是惨痛的,员工拿钱后侵吞货款,员工离职后再去原业务单位收款的案例屡见不鲜。





5、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对于员工离职后仍以原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依不同情况采取发律师函警告、提起民事诉讼、报警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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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陈亮
  • 执业律所:上海顺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11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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