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时需要把离婚证带上吗
来源:谢汝琼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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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以前离过婚的,再婚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回答:你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第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时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回答:你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第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时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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