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呼和浩特律师 > 于梦阳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列入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一样吗?执行案件客户必看!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09 浏览量:0

1.限制高消费是指什么?

限制高消费指通过法定或者相关规定限制人们超过自身正常的消费,近乎奢侈的浪费,向高端的消费靠近的消费。

2.失信人员名单是指什么?

失信人员名单指各级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将向征信机构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3.被限制高消费的后果?

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4.哪些人会被纳入失信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5.限高和失信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又称“老赖”,侧重于失去信用方面的惩戒,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包括贷款、子女上学等都会受到影响,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进行限制消费惩戒;

同时,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被限制高消费主要侧重支出方面的经济限制,另被限高者的享受型消费受到限制,不得向高消费靠拢。

二者的侧重点不同,但可以确定的是,违反限高会被纳入失信,如果纳入失信必然限高。

6.限高和失信有时间限制吗?

(一)一般情况下,限制高消费会一直持续到被执行人将执行标的履行完毕,限高是没有期限的,在满足法定条件下,才可以解除限高,如:

①被执行人履行完毕;

②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担保;

③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限高。

(二)失信则因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期限

有些情形下失信为两年期限,如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等等,而有的情形下则可以延长一到三年,如存在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执行等,但一般情况下,失信至少为两年时间。

总结

作为申请执行人,了解执行程序是前提条件,活用执行方法是过程重点,找到被执行人的软肋,使用最有利的执行手段,破解执行慢,执行难。

 


于梦阳律师

于梦阳律师

服务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

153-9114-2662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