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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判决书,还需要办离婚证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10-26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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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的定义

离婚判决书:离婚判决书指人民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法律文书。


即诉讼离婚后,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


离婚证:离婚证指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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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的法律效力一样吗?

两者的法律效力一样。


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所发放的离婚证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即已有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到达民政局领取或替换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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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再婚,只有离婚判决书能登记吗?

可以的。


如上所述,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再婚方携带离婚判决书及身份证明,到达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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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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