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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了钱,老婆居然不用一起还债,因为她偷偷做了这事...

来源:常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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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了钱,老婆居然不用一起还债,因为她偷偷做了这事...


2017-08-05 深圳罗湖区法院


丈夫的债务

作为妻子是有义务一起承担的

但是

有位金女士

对于丈夫欠下的债务

法院竟然判定她

不 用 偿 还

为什么

为什么?

2010年,崔某因赌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坐牢期间,妻子金女士替他偿还了欠朋友卢某的借款50000元,并明确告知了卢某,因崔某一直赌博,让卢某以后不得再借款给崔某了。


不料,卢某在崔某出狱之后又借钱给了崔某。后崔某赌博挥霍无法偿还,卢某便将崔某、金某夫妻二人告上了法庭。近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崔某于2013年10月11日及10月16日分别向其借款4万元、3万元,崔某出具了两张借条,该笔借款发生在崔某和金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崔某夫妇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丈夫崔某坐牢期间,自己已经代为支付了欠卢某的借款50000元,并明确告知了卢某,因崔某一直赌博,让卢某以后不得再借款给崔某了。本案卢某的借款,用途并不是夫妻共同生活,而是崔某用在赌博上了,自己对此根本不知情,且自己已明确告知过卢某不得借款给崔某了,故自己不应再承担了。

为此,金女士向法庭提交了录音两份,录音经当庭播放,显示为金女士在录音中多次提及已经告诫过卢某不能再借款给丈夫崔某,并述及崔某及原告卢某均参与赌博,导致了欠账。对于这两份录音内容,卢某并不否认。

结合两份录音内容及卢某承认知道崔某因诈赌坐牢的情形,崔某的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金某在本案债务发生前已经明确拒绝过卢某向其丈夫出借款项,故该笔债务被认定为崔某个人债务,金某无需共同承担。因举证问题,该笔债务也无法认定为非法债务,故崔某还需按欠条约定支付借款。


提醒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因为举证等一系列问题,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即便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往往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最终金某无需共同偿还该笔欠款,关键证据就在于这两份录音,所以有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的市民,应做好证据保存工作。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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