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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对委托人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来源:李琼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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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6条之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 先确定委托合同关系。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6条之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要分析是否存在重大过失。一般来说,构成重大过失的标准是基于特定的职业或者身份,或者基于与受害人之间的特定关系,行为人负有较高标准的义务的,如果他连一般人的较低标准的注意义务都没有尽到,即构成重大过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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