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海洋律师

董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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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承德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保险纠纷,刑事案件

承德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来源:董海洋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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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如住院统一收费、门诊收费专用票据,押金条、收条一般不可以作为索要赔偿的正确证据。同时,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需要伤者提供住院费用清单(试图通过分析用药来辨别哪些是交通伤用药,哪些是其他疾病用药)

2、误工费一般需要伤者提供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以及事发前三个月的工资表(月收入3500元以上,保险公司一般就会要求伤者提供完税证明)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承德地区现在一般可以支持每天100元的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近保险公司一般针对连号发票、日期、金额等提出质疑意见),交通费一般不会支持太多,住院、出院、转院、复查等合理交通费用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5、住院伙食补助费现在承德地区能达到伤者100元每天,此项费用只需病例证明住院天数,即可主张。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是住院期间每天20元,一般是要求有医疗机构病例或医嘱、诊断中注明加强营养字样,保险公司才会认同。(关于营养费法律只规定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院还是有一定的裁量权的)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以上意见仅供需要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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