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南京律师 > 陈锐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解除合同是否算作违约行为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16 浏览量:0

一、解除合同是否算作违约行为

  合同解除不是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违法的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解除会产生下列法律后果,即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以及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是?

  1.是约定解除,双反在合同中约定了出现什么条件,任何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这是约定解除。

  2.是法定解除,他主要是指一方明确表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是出现客观情况,双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够实现,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陈锐律师

陈锐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139-5197-3487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