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司法强制拆除或腾退的方式有那些?
来源:李晓宁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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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司法强制拆除或腾退的方式有那些?
作为被拆迁企业可能引起法院强制拆迁或者腾退的风险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拆迁方按照拆迁条例的规定申请裁决,裁决经复议诉讼后,维持了原裁决。
二,土地所有权权人或者出租方起诉被拆迁企业要求终止合同,腾退房屋。
三,由于被拆迁企业所建设房屋没有经过相关职能行政机关的批准。拆迁期间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要求限期腾退拆除的。
四,对于已经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被拆迁企业,拆迁方往往会关注你企业的性质或营业范围以及是否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要求撤销上述法律权利证书,完成强制要求腾退土地的意图。
在实践中拆迁方或者土地房屋的权利人无非就是这样几种方法,来完成利用司法途径强制被拆迁企业离开的方法。针对拆迁方用的方法不同,我们所采取的措施也应该有所区别,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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