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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包含的哪些内容是必备的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量:0

导读:

合同条款中必备的内容有:当事人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合同价款、违约责任等。在司法实践当中,当事人签署的合同符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等条件的话,才能视为有效合同。

  一、合同条款包含的哪些内容是必备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签署合同的一般步骤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签订的流程为:

  1.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2.洽谈协商,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拟定合同文书,完备合同条款;

  4.当事人签字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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