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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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包含的哪些内容是必备的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量:0
导读:
合同条款中必备的内容有:当事人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合同价款、违约责任等。在司法实践当中,当事人签署的合同符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等条件的话,才能视为有效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签订的流程为:
1.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2.洽谈协商,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拟定合同文书,完备合同条款;
4.当事人签字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