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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申请婚姻无效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量:0

导读:

骗婚申请婚姻无效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的,法院会宣告婚姻无效,如果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骗婚申请婚姻无效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的,法院会宣告婚姻无效,如果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一、骗婚申请婚姻无效怎么办

  骗婚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况只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如果骗婚是隐瞒了这三种情况之一,就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如果对方是从其他方面进行骗婚的,不能申请婚姻无效,只能去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三、法院如何处理无效离婚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一审法院对婚姻效力作出判决后,不论是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还是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有效的,当事人不服,均不能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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